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各专业特点,制定社会科学基础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所有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2013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2.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相关成绩的计算方法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办法》规定执行。
3.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考试科目为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专业复试科目及专业外语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与基本理论素养、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由外国语学院派专业教师测试。
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
专业外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及跨学科考生加试的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均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如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4.复试程序、调剂规则、体格检查及心理健康测试等事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办法执行。
5.部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复试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社会科学基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