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杭师大发[2014]24号,现启动2016年第一次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2015年新引进的教师
2.2015年之前引进尚未申请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的教师
二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按要求规范填写《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一式三份和《科研启动经费预算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所在单位评审:申请人将申请书于4月11日前交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经所在学院(部 中心)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盖章后于4月13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交人文社科处。
3.管理部门审核:人文社科处和人事处根据人才引进合同目标,审核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及经费预算情况。
4.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进行审定。
5.由科研管理部门协助计划财务处下达项目经费。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28866356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杭师大发[2014]24号
人文社科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