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新学期开课在即,为使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开学初教学运行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月17日,学生报到,各学院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工作(附表1)。2月20日上午9时前,将学生报到情况汇总表(附表2)、各学院(部)教师报到情况及学期教学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含电子稿)。
2、2月20日,学生开始上课。在此之前,学院(部)需再次核查本学院(部)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对授课安排有待定或因故调整的任课教师,务必落实安排好;核查师生所订购的教材是否全部到位,教材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校教材中心联系落实;核查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听课本、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所需材料发放情况等,确保教学材料发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3、2月20日前,相关学院需将来访交流生的报到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附表3),由我校派往其他高校交流生的报到情况根据各高校的开课时间上报(附表4)。
4、2月18—26日,学生补(缓)考,请做好补(缓)考试卷的印制、监考教师安排、补(缓)考签名单等考试相关工作。2月17日前,各学院需将补(缓)考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考试相关安排务必通知到有关学生。特别提醒:学位课程正考成绩70分(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40分)以下者, 可在补(缓)考期间再给予一次考试机会;考试违纪、旷考以及因缺课超过1/3取消参加期末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补考,相应课程需重修;补(缓)考要求视同正考:考生需单人单座随机隔位安排考位,监考人员须为本院在职教工,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5、3月2日前,各学院(部)完成学生补(缓)考成绩录入工作。
6、3月6日前,各学院(部)受理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课程免听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信息科。
7、3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学业警诫、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警示、学位课程警示工作。相关材料一式四份,一份由学院留存备案,其他三份分送学生辅导员、学生家长以及学生本人(学生本人需填写签收单留存学院备案),相关材料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8、3月22日前,各学院(部)将上学期的“试卷存档情况一览表”(含考试和考查课程)报送教务处教务科。4月初,学校将对学院(部)试卷存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试卷的重复率以及学生平时成绩的给分依据。
9、做好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尤其是毕业班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促使学生选课、毕业离校等后续工作顺利进行。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需以校计财处提供的学生缴纳学费清单为依据。
10、核查教学管理系统中学生学籍信息的填报情况,对无信息或信息不全者,督促其在系统中补全个人学籍信息。
教务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