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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生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前 准备工作的通知(转)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大红鹰dhy7788     作者 : 梅慧英     发布时间 : 2022-03-25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将在331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将在430日前完成,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请预计上线或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按照以下步骤做好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 做好复试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钉钉和腾讯会议并完成注册,钉钉为主机位,腾讯会议为辅机位,并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需要有至少2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设备,手机、平板或电脑均可。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请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见附件1),做好沟通。

考场和设备要求:复试场地要做到相对独立,环境要整洁、明亮、安静。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请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建议采用电脑有线宽带连接进行面试,并确保摄像头和麦克风运行正常。如采用手机,要注意提前充满电,并设置好电话免干扰模式

考试过程要求: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辅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及考生上半身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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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主机位摄像头,距离主机位屏幕1米距离,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主机位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主机位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

二、 做好复试资格审核的准备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核查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

以上材料及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在正式复试前通过钉钉系统上传,文件大小为10M以内(具体格式可参考附件3、附件4)。另外,复试前请登陆钉钉系统按要求签订《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要求完成心理测试。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复试,未按要求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三、 提前了解远程复试要求和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5),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复试前按学院要求签订《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网络远程复试具体环节详见稍后公布的复试细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及时查看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hznu.edu.cn/)和招生学院官网,认真阅读相关通知,了解本专业的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四、 关于调剂考生的说明

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公告中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须在国家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中办理调剂申请和复试确认手续。各专业具体开通时间参见学院官网。未在国家研招网办理调剂手续的调剂生,不能参加复试。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 参加复试的考生有违反《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的,按情节轻重取消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等,并按规定将该生及其协助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报所在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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